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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2013-11-27

  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从事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南宁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共5个,其中主任科员1个、副主任科员1个、科员3个。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

  2、全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条件,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南宁市辖区(县)外参加选调的人员须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县(区)以下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年限(含试用期),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2013年11月5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工作经历:(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的经历;(2)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3)在行政村(城市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5)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4、2011年以来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主任科员人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和科员人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后出生),县(区)以下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后出生);

  6、主任科员人选须为乡科级正职或主任科员职位以上人员,副主任科员人选须为乡科级副职或副主任科员职位以上人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公务员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职位、职位条件等情况可通过电话0771—5532629进行咨询。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下载并填写《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我中心邮箱nnfzyjzx@163.com,另复印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业绩、近三年本人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文稿2篇以上和免冠半身2寸彩照(2张)以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我单位(以寄出邮戳为准,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进入面试前提供),或持上述材料到我中心现场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15层1501室,邮编:530028。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联系电话(传真):0771—5532629。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根据选调人员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中心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7日;面试时间:2014年1月17日;考点设在南宁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4:1。无人报考或经批准减少选调名额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心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2014年1月4日8:00以后,报考者可通过拨打0771—5532629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l、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3:1,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前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报考同一职位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1月9日。面试公告前,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比例各占50%。

  五、考察与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对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2:1。

  考察主要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程度以及是否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体检人选与选调职位名额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中心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分别在市公务员局规定的网站、选调机关和拟选调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监督电话:0771—5532629

  附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doc

  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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