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中南人才测评中心(第三方命题专家)
帮助优秀组织提高人事决策准确性

全国服务热线:15364068073

讯中心

当前位置:资讯中心->中小幼教师招聘->湖北省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2012年招聘雇员简章

湖北省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2012年招聘雇员简章

2012-09-04

经鄂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0名。

一、招聘岗位

土地管理专业2名、矿产资源管理专业1名、地质灾害防治专业1名、法律专业1名、经济管理专业1名、金融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2名、中文或新闻或教育类专业1名。

与以上招聘岗位专业相近的专业也可。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热爱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履行工作义务;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学历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硕士3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即分别为1984年、1982年、1977年的7月1日以后出生);

2、能熟练掌握普通话(中文或新闻或教育类专业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等乙级或以上水平);

3、熟悉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经济管理、计算机软件设计和维护管理、具有综合协调管理等才能的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等。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组织,鄂州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5日08:00— 9 月 16日17:00。

2、报名办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即网传《报名登记表》),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ez12333.cn)进行。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否则将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于2012年9月19日08:00—9月21 日17:00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打印准考证、下载《湖北省鄂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湖西路120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准考证加盖钢印)。

3、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在2012年9 月20 日08:00— 9月 22日17:00前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准考证、普通话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和《湖北省鄂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到鄂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滨湖南路120号)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考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定在 9月23 日上午,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采取提问和答辩岗位专业内容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以笔试和面试各占50%确定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与考核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如有不合格或弃权的,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如有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序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雇员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由鄂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与雇员签订试用合同,并将雇员名单报鄂州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管理。此次招聘的雇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为半年。试用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本科生工资待遇相当于鄂州市公务员科员二档工资水平,硕士和博士分别相当于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工资水平,并缴纳“五险一金”,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五、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组织,鄂州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在报名、考试、考察过程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2、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咨询电话0711—3355345、3352098(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5、监督电话0711—3830181(鄂州市监察局)

0711—3352098(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湖北省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省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9月5日


Copyright 中南人才测评中心(第三方命题专家)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长沙国际研创中心A2栋1001   网站备案:赣ICP备10200863号-6TEL:1536406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