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一中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12-04-23
奉新一中为全省重点高中,因工作需要急需招聘9名高中教师,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2012届免费师范生和其他师范院校2012届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计划
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历史1人,地理1人,计算机1人。
三、组织与实施
成立奉新一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由县人保局牵头,县教育局、县编办共同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四、具体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带好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3月20日到奉新县一中办公室洪老师报名。
2、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低于3:1,达不到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的形式进行。
(1)笔试。3月22日上午组织专业文化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地点:奉新一中;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考后即封闭阅卷统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试讲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当日下午公布试讲人员名单。
(2)试讲。3月23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公开试讲,试讲总分100分。应聘对象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分数和试讲分数各占50%计算,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4、身体检查。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以1:1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再按高分至低分递补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5、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人保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考核。
6、聘用。在体检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拟聘用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再报县编委会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有关待遇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人事代理。
2、聘用人员上全额拨款事业编,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已确定的聘用对象若自动放弃,不予递补。
2、已确定的聘用对象2012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资格证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95—4602770
监督电话:0795—7188817(监察局)
奉新一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