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奉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2-04-23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众就业工作,为我县事业单位选拔高素质人才,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及具备拟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本县教育和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参加报名)。
2、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要求。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参加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②现实表现经领导小组审查不适合聘用的人员;③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辞退未满五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④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元月8日—元月9日。
报名地点:奉新县人保局三楼会议室。
笔试报名费:100元。
报名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计生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一个考生只可报考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低于3:1,达不到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生可转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
(1)笔试。各岗位笔试内容见附表,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2年元月13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元月12日考生在报名地点取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人数5人以下,面试比例为3:1;招聘人数5人及以上面试比例为2:1。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报名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分数和面试分数各占50%计算,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身体检查。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以1:1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入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再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5、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人保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考核。
6、聘用。在体检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拟聘用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再报县编委会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有关待遇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人事代理。
2、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相应待遇。
咨询电话:7188966(人保局干部股)
监督电话:7188817(监察局)
奉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