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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市雨花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文字综合人员简章

2020-07-0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雨花区所属事业单位需增补的18名文字综合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文字综合人员,面向湖南省公开选调3名文字综合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以及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选调范围为湖南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或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或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且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以下简称机关和参公单位人员);或湖南省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岗位要求有1年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且除试用期外,在编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复审,但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选调)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选调)岗位、招聘(选调)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选调)岗位17个,招聘(选调)计划18名,详见附件1:《2020年雨花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文字综合人员岗位表》

  说明:1、30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0年7月14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选调)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岗位表中岗位性质一栏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疾病筛查—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选调)简章通过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yuhua.gov.cn/zwgk97/xxgkml/384213/384032/bm.html)公布。因疫情影响,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yuhua.gov.cn/zwgk97/xxgkml/384213/384032/bm.html)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http://bm.hnrcsc.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周三)9:00—7月21日(周二)16:3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5日(周三)9:00—7月22日(周三)16:3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5日(周三)9:00—8月9日(周日)15:0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雨花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疾病筛查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3:2020年雨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文字综合人员疾病筛查方案,附件4:2020年雨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选调)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8月9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以电子身份证替代)。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写作(科目一发言稿、科目二理论文章),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科目一(发言稿)成绩占40%、科目二(理论文章)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4、2020年8月17日(周一)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8月19日(周三)(9:00—12:00,13:30—16:30)到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科(长沙市雨花区朝晖路499号329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8月20日(周四)(13:3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科目一(发言稿)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雨花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选调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雨花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的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科目一(发言稿)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调研报告。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只递补一次。

  3、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咨询电话:

  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科:0731-85880230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

  3、监督电话:

  雨花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 0731-85880108

  雨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31-8588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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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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