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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4-15

   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支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招聘工作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4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0年4月15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草海大道旁医技楼四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及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3张;

  (4)《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专业综合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考官现场评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面试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统一安排部署,具体负责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交医院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参照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行同工同酬;享受社会规培补助12万元,分三年补助,具体补助情况在合同内规定,若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7115187(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7112595(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十、本次招考未尽事宜由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支委会研究确定。

  点击下载>>>

  2020年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x

  2020年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考生承诺书.doc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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