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中南人才测评中心(第三方命题专家)
帮助优秀组织提高人事决策准确性

全国服务热线:15364068073

讯中心

当前位置:资讯中心->事业单位考试招考信息->2020年宁波余姚市婚姻登记中心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2020年宁波余姚市婚姻登记中心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2020-03-20

   因工作需要,余姚市婚姻登记中心需招聘编外人员2名,工作岗位为婚姻登记员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2.具有余姚市常住户口(以2020年3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聘用人员的性质及待遇

  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婚姻登记中心编外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工资待遇标准确定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办法。

  时间:自2020年3月20日9:00起至3月27日16:00止;

  报名邮箱:1462003934@qq.com;

  办法:报名者填写《余姚市婚姻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职工报名表》,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等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姓名+专业+学历)。

  报名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和资格复审

  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面试对象须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求实精神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前一天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面试者不再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名人数10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六)聘用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打印填写。

  (二)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三)常住户口入户时间截止2020年3月1日。

  (四)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余姚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702401。

  点击下载>>>

  余姚市婚姻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余姚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9日


Copyright 中南人才测评中心(第三方命题专家)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长沙国际研创中心A2栋1001   网站备案:赣ICP备10200863号-6TEL:1536406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