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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贡   市   公   安  局

2020-09-05

中 共 自 贡 市 委 组 织 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8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递交加分材料的公告

 

根据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公务员局《关于2018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称《公告》)规定,现将递交加分材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条件

详见《公告》。

二、递交时间

20181218日至1225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40

三、递交地点

1、符合《公告》中“笔试加分”第(1)、(2)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送自贡市公安机政治部人事处606办公室

地址:自贡市汇川路1001

电话:0813-4702035

2、符合《公告》中“笔试加分”第(3)、(4)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送市公务员局

地址:自贡市汇东路118号劳动保障大楼9楼公务员管理科

电话:0813-2204158

四、携带资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中:

1、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第(3)、(4)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携带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及时办理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2、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www.zg.gov.cn/web/srlzyshbzj,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公示,期限为7天。

3、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确认加分。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公务员局                   自贡市公安局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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