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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6号)

2020-07-29

海南省文昌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6号)

文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按照招聘公告规定,定于8月3日至8月5日开展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文昌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须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各1份;

(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工作经验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视疫情情况变化,2020年应届毕业生加以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证明(无毕业证的考生提供);

(八)诚信承诺书(须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手写签字)1份;

(九)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十)驻文昌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加盖公章);退役军人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材料(退伍登记表,核原件收复印件);

(十一)考生需到资格审查现场打印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复审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府路市委、市政府办公楼西副楼510室。

联系电话:0898-63330057;0898-63330508(传真)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二)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海南省文昌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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