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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消防文员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2016-08-16

  东方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消防文员

 

  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了满足东方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扩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方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员,作为消防支队的人员补充。所招聘的合格人员将与东方市公安消防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并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招聘要求(身体条件:符合2009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  (一)消防文员(11人)  

   1、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员:2人,男,20-30岁,中专以上学历,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会海南话、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工作认真负责,熟悉东方地区行政区划及道路,可以接受值夜班。  

   2、办公室文员:1人,中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专业、熟练使用office软件等基本电脑操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政治处文员:1人, 20-30岁,中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专业、熟练使用office软件等基本电脑操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后勤处文员:1人, 20-30岁,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审计、财务、基建等相关专业人员优先考虑,熟悉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5、消防宣传文员:3人, 22-36岁,大专以上学历,中文或新闻专业,有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责任心强。  

   6、协助消防执法类文员:3人, 20-28岁,大专以上学历,掌握办公软件Word、Excel等基本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工作认真负责,会开车、中文系、法律专业优先。

 

  (二)专职消防队员(20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或已退出现役部队的退伍军人;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2CM以上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招聘岗位、条件和有关要求请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二、薪酬待遇  

  (一)消防文员  

   1、基本工资:1800

 

  2、奖金制度:每月按绩效等级发放奖励津贴(优秀500元;良好300元,称职不增发,不称职扣发300元);  

   3、生活福利  

   1)包早、午餐、晚餐(不包住,中午有地方休息);  

   2)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有午休、周末双休;  

   3)每年享受一次体检;  

   4)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险;  

   5)服装由支队统一制发放。  

  (二)专职消防队员  

   1、基本工资:1800元

 

  2、奖金制度:每月按绩效等级发放奖励津贴(优秀500元;良好300元,称职不增发,不称职扣发300元);  

   3、生活福利  

   1)包吃住;

 

  2)实行轮休制;  

   3)每年享受一次体检;  

   4)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险;  

   5)服装由支队统一制作发放;  

  (三)以上所有招聘职位,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和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地点:东方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楼4楼413室;

 

   2、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7:30;过期恕不接受报名。

 

   3、要求:  

  (1)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驾驶证(如有)、获奖证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张进行报名。 

  (3)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5、联系电话:;0898-25569712 , 15108940000(李参谋)。

  四、入职流程  

  1、资格审查:应聘者递交简历及相关材料后,由东方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人员审查(东方市公安消防支队将通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2、笔试和面试: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招聘小组将对考试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6、体检:支队将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参照的标准是《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者或者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  

  7、签约:体检合格人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与东方市公安消防支队签订《劳动合同》,至东方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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